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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2日,贵州茅台发布上半年业绩,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95.76 亿元,同比增长 20.76%;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59.80 亿元,同比增长 20.76%。
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,贵州茅台表示,报告期内,直销渠道实现销售314.20亿元,批发代理实现销售379.33亿元。
此外,报告期内,贵州茅台完成茅台酒基酒产量4.46万吨,系列酒基酒产量2.40万吨。深入实施“五合营销法”,持续优化产品结构,茅台全系产品带和价格带更加清晰,成功开发上市兔年生肖、“二十四节气”系列新产品,持续开展“茅台 1935·喜相逢”等活动。
截至报告期末,“i 茅台”累计注册用户已突破4200万,贵州茅台通过“i 茅台”数字营销平台实现酒类不含税收入93.39亿元。
此外,相比于一季度,截至6月30日,贵州茅台10大流通股东中,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-招商中证白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持股0.34%,取代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-传统-普通保险产品-005L-CT001沪,成为贵州茅台第10大流通股东。
文/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鑫
编辑/樊宏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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